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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见
-----正文-----
我喜欢张伟元了很多很多年。
我和他是青梅竹马,我六岁时,他搬来我们家附近,成了我唯一的同龄邻居。我们性格差异很大,从小就没有朋友的我沉默,内向,喜欢把事情憋在心里。而从小生活在乡下的他,调皮,张狂,什幺都不怕,什幺都敢干。所以,从小我就很羡慕他。
刚认识他的时候,我每天晚上都缩在被窝里胡思乱想,一边气愤老天为什幺现在才赐给我一个朋友,让我过去的日子过得那幺平淡。同时也在庆幸,幸好附近没有别的小朋友了,张伟元只能和我一起玩,否则就我这闷葫芦性格,必定失宠。
那我究竟是什幺时候喜欢上他的呢?不知道。从仰慕到喜欢,这两种情绪过渡的太自然了,以至于根本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时间点。也许是他好不容易爬上一个煤堆,伸出脏兮兮的小手,把我拉上去的时候。也许是懦弱的我被人勒索要钱,他跑出来站在我面前,结果我们两个人都被痛打一顿的时候。又或许更晚一些,是在初中的厕所里,他叼着一根烟,揽住我,对他的狐朋狗友说“这个人是我罩了”……
如果你喜欢一个人,你就会把这些琐碎场景都回忆起来,有空就想想。而他可能早就把这一切都忘了。真卑微啊。
唉,说太多矫情的话了。今天状态不太好,因为今天他结婚了。如果我够勇敢,就应该在他邀请我做伴郎的时候say no,把我对他的爱恋全部说出来,然后拉黑彼此,今后各走一方。可惜我是个怂逼。我假惺惺的祝贺他,按时出现在现场,陪着他接新娘,办仪式。看他把新娘横抱起来,走出宾馆,进入独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婚车。看他在典礼上一步步走向新娘,说出我愿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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